疫情持续
科学防控
尊敬的病友及家属:
因疫情防控需要,按照上级指示精神,我院发布临时就诊告知书。挂号前,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此提示,以便顺利就诊。
01
门诊看诊,请预约成功后再来院就诊。
医院人流聚集,我院实行非急诊全预约诊疗,分时段就诊,请按预约时段候诊。
02
预检分诊做好防护工作
01
医院所有人员,须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、测体温;无健康码人员需手工填写流行调查表,经预检分诊,医院。
02
在诊疗区域,应尽量减少走动;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;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;就诊时保持一人一诊室,切勿在诊室内聚集;
03
非必要不可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,口罩摘下时须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内(黄色垃圾桶)。
03
以下人员需到发热门诊就诊:
01
发热患者(≥37.3℃),有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及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表现的患者;
02
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患者;
03
辖区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人员,硬隔离小区居民;
04
境外(港澳台)、国外人员;
05
特殊行业人员,包括海关检疫人员、进口生鲜及冷链人员、海员、接触境外人员外国船员、过境司机。
04
入院患者及陪护注意事项
01
新住院患者及陪护,需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办理住院或陪护手续。
02
严格执行“非必要不陪护”原则,必须陪护的只限一人陪护;陪护期间不服从管理、医院的,医院从事陪护工作。在院期间,医院发放的陪护证。
03
实行“无探视”管理。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人员,需无流行病史、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,医院同意方可探视。
04
患者及陪护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,请规范佩戴口罩,勤洗手,不吸烟,不聚集,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,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。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,不得瞒报、谎报健康状况。
05
特别提示:
无发热、无新冠流行病学史,无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,经预检分诊后可在我院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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