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暨中伦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颁奖仪式
时间
年11月5日
9:00--16:30
地点
中国人民大学民德法学楼国际会议室
主题
仲裁法修改的多个视角
日程
08:30-09:00
注册签到、茶歇
09:00-09:20
致辞及颁奖
主持人:
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
领导致辞:
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
王承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
张丽霞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
09:20-09:30
颁奖
颁奖嘉宾:王利明、王承杰、张丽霞、曹丽军等
09:30-10:00
主旨演讲:致青年仲裁人
贾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
10:00-10:10
休息
10:10-12:00
圆桌讨论:仲裁法修改六方谈
主持人:
姚俊逸贸仲监督协调处处长兼湖北分会秘书长
1.李洪积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主任
2.吴铭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
3.王文英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
4.曹丽军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、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5.张元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所投融资风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
6.宋连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、博导
12:00-13:00
午餐(会议提供自助午餐)
13:00-13:30
咖啡时间
13:30-16:30
热论:仲裁法修改应直面的话题
13:30-14:30
仲裁协议的签署与效力
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,也是仲裁机构取得案件管辖权的前提。这也就意味着,当事人必须先得有仲裁协议,必须翻越仲裁协议这座山,才能真切地感受到仲裁的各项优势,比如根据《纽约公约》在域外申请执行、专家断案、保密及高效等。然而,囿于我国《仲裁法》第16条的规定,仲裁协议有效要件较为严格,协议无效情形不少。如何能当事人可以轻易翻越仲裁协议这座山,轻易选择仲裁并通过仲裁解决争议,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。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怎么看?
主持人:
刘净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发言人:
1,钱海峰泰禾集团法务总经理
2,陈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3,詹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仲裁专委会秘书长
14:30-15:30
仲裁员的资格与名册
仲裁的质量取决于仲裁员。然而,对于仲裁员的资格条件,各国法律却要求不一。有些机构采用名册制,甚至强制名册制,另一些机构则相反。到底哪一种作法更具竞争力,更符合中国情况呢?
主持人:
宋连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、博导
正方:
严格规定资格条件、实行强制仲裁员名册制
1、冯璞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律师
2、乔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
反方:
应放开名册,不规定资格
1、尤勇中国五矿集团前法律部部长
2、霍伟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15:30-16:30
仲裁机构的收费与服务
费用问题事关仲裁用户的切身利益,不可不重视。仲裁用户如何进行仲裁费用测算?仲裁费用被用在哪里了?仲裁庭如何裁决仲裁费用的分担?有节省仲裁费用的方法吗?本议题的各位专家将与您分享经验和建议。
主持人:
董箫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发言人:
1.姜秋菊北京仲裁委员会业务二处处长
2.马荣伟昆仑信托法律部总经理
3.刘润东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首席代表
4.赵平金诚同达(上海)律师事务所主任
16:30-16:40
闭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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